编发:罗运欢 编发日期:2018-05-10
关于《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3月19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毕节市贯彻实施《贵州省大扶贫条例》情况开展了检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结合分组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进一步深入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推进扶贫开发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武器,牢固树立依法治贫、科学治贫、有效脱贫的意识。进一步宽领域、多层次、广覆盖开展《条例》的宣传学习,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扶贫开发,依法开展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用《条例》来规范扶贫开发工作。
二是要在构建大扶贫格局上下功夫。要结合各定点帮扶单位的行业特点和优势,整合各类资源,全面对表聚焦扶贫工作,进一步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到脱贫攻坚中来,真正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要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在产业合作、人才交流、劳务协作、园区共建、教育卫生、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建立完善对口帮扶沟通联络机制,扩宽协作领域、扩大合作成果。
三是坚持两轮驱动,推进依法治贫。要坚持区域发展围绕精准扶贫发力,全面统筹“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关系,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综合施策、全面施策,推进各项工作。既要收入达标,又要改善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既要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增长,又要统筹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既要坚持精准、提高瞄准度、增强针对性,又要注重区域性发展,使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既要注重当年脱贫目标的实现,又要统筹解决好历年脱贫成果巩固的问题;既要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又要注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既要兜底保障特殊困难群体、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又要探索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扶贫模式,不能“一兜了之”。
四是注重要素保障,深化结构调整。要将结构调整作为产业扶贫的根本举措,提升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来思考、谋划和推动。切实落实孙志刚书记提出的“五步工作法”,按照农业产业革命“八要素”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上下功夫。
五是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力度。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县(区)和乡镇脱贫攻坚考核办法,细化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贫困识别与退出、干部驻村工作、扶贫项目建设、扶贫政策落地、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细则。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扶贫专项审计工作,对脱贫攻坚工作实现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全覆盖,管好监督好各项各类扶贫资金。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违规使用、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等问题进行坚决问责。
以上意见,请结合《关于〈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实施情况检查报告》一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加以落实。请于6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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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