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发:罗运欢 编发日期:2018-05-09
关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6日至27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与会人员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人财物统管改革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同时,综合与会同志发言形成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巩固深化改革成果。严格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规定,保证改革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司法规律,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同时,要加强干警对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政策的学习,让全体干警学懂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改革。
二是立足实际,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积极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争取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根据毕节市审判工作的客观情况合理设置法庭,方便群众诉讼;按照中央规定配强配足员额法官,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积极探索新型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方式,既避免地方干预,又保障基层法院审判业务不缺失。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司法队伍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司法人员培训,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要通过基层一线办案,不断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积极适应改革后的审判业务需要。
四是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逐步推进“轻刑快审”,推广家事审判经验。加大对案件的执行力度,大力开展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案件评查力度,积极探索新型案件评查模式,严把案件质量关。
以上审议意见,请结合《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一并研究处理,制定相关措施抓好落实并于6个月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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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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