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大研究室 作者:毕节市政府法制办 编发:罗国锦 时间:2015-02-06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地方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毕节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主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研究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工作规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一)依法界定政府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政府事权归属,有效划分部门职责权限,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和部门职责体系,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积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一是根据要求及时清理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从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政企之间、政资之间、政事之间、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有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4年4月,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启动县(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工作。对毕节市县(区)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展开了全面清理和论证。并于2014年5月将清理成果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2014年6月,受贵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审改办)委托,我市负责清理编制全省“市(州)、县(区)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示范文本)”。2015年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减政放权落到实处。 2014年,市政府陈昌旭市长、朱江华常务副市长、唐柳成副市长、杨新江秘书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成立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从市编委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及七星关区、大方县、金沙县、纳雍县政府法制办抽调人员组成行政审批工作清理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清理编制工作。一是在县(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其他市(州)的梳理情况,对市(州)、县(区)审批事项按单位和部门进行汇总;二是对汇总事项查找相关依据进行论证,形成市(州)、县(区)级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初稿);三是以会议形式对“初稿”逐项进行会审研判,所涉47个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到会对清理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形成新的“修订稿”,再次反馈到各单位进行审核论证,最终对市(州)、县(区)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及内部管理事项形成统一意见;四是清理组在梳理过程中对某些事项存在的一些疑惑和问题及时请示省审改办,根据省审改办反馈的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最后形成市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示范文本)上报省审改办。
经过省审改办审核后,于2014年10月30日面向社会公布《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县两级机关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黔府法发〔2014〕31号),经公布,市、县两级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共60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4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0项,行政服务事项共209项项。全面统一行政审批事项统计口径,做到了上下一致、左右一致,依法规范了审批事项名称。 |